冒充綠通車輛偷逃高速通行費近2萬元,不僅要罰款還要判刑
錢江晚報·小時新聞通訊員 徐珺 汪嘯天 記者 朱麗珍
司機明知偽造行駛證冒充綠通車輛偷逃通行費是違法行為,卻屢屢挺而走險,無非是為了獲利。但是違法行為終有事發(fā)的一天,不當?shù)美仓荒苋繗w還。
日前,金華市金東區(qū)人民法院公開開庭,審理并宣判了一起使用偽造行駛證冒充符合綠通規(guī)定的車輛逃避車輛通行費的案件,挽回通行費損失1.9萬余元。此案是浙江交通集團金華管理中心“錨定目標堵偷逃 奮勇爭先保營收”專項活動中,本年內(nèi)法院審理判決的第二起案件。
2021年10月2日,魏某通行浙江省交通集團金華東收費站時,利用國家對整車合法裝載運輸鮮活農(nóng)產(chǎn)品車輛免收通行費的政策,采取使用偽造行駛證形式,冒充符合綠通規(guī)定的車輛,偷逃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2560元,被收費站所工作人員當場發(fā)現(xiàn),并繳納了該筆高速通行費。
事實上,通過后臺稽核數(shù)據(jù)顯示,除上述事件以外,2021年7月至8月期間,魏某采取類似方式,先后四次通行高速公路綠色通道,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費共計19398元。浙江交通集團金華東收費中心所立即固定證據(jù),并向金東區(qū)赤松派出所報案。審訊中,魏某承認了自己偽造行駛證,冒充綠通車輛偷逃通行費的違法行為。
法院判定,被告人魏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采用虛構(gòu)事實、隱瞞真相的手段偷逃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,數(shù)額較大,其行為已構(gòu)成詐騙罪,依法應(yīng)追究其刑事責任。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》相關(guān)規(guī)定,判處魏某有期徒刑八個月,緩刑一年二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。
浙江交通集團金華東收費中心所負責人表示,將進一步加大偷逃高速通行費的打擊力度,不斷凈化高速公路正常的營運秩序。在此提醒廣大車主,違法行為實不可取,享受各類高速公路優(yōu)惠政策需合法運輸,不要貪圖一時之利給自己來更大的損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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